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9-17
宜章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清单单位负责人:范跃政 编制人:陈九胜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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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3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8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28

(二)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30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34

(四)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36

(五)对排污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38

(六)对固体废物管理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40

(七)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43

(八)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46

(九)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48

(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50

四、公共服务事项…54 宜章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 (共36项)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法律依据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立项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 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拟订各类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项 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

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 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经济、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 监督实施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项 承担环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2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决策环评、政策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环保 三同时 、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 按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区域和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

2.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按省、市、县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2.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负责协助全县重大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要产业、重点区域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市、县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八条;

3.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拟定全县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

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五年减排规划及年度减排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确定各乡镇五年及年度减排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制定总量控制相关政策制度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考核各乡镇政府污染减排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做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落实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负责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对分级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

3 3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放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放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并参与规划评估等工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项 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审核县级其他部门计划、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项 组织协调 两型 社会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县环保局三定规定 负责拟定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固体废物、辐射放射等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第

二、

三、

四、五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

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6.《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 负责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负责拟定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 负责拟定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4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监督管理 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固体废物、辐射放射等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

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6.《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 监督管理工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办法》第五条 组织开展本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第五条 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非上市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款 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行政代处置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负责监督管理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保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2.《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

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参与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指导全县固体废物管理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参与国家和省管污染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对县土壤重金属治理项目场调报告、实施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参与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竣工. 《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

3、《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

5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 县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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