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57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58 金融服务 C15
59 速递服务 C081902
60 车辆租赁 C0403
61 空调、电梯的维修和保养 C0507
62 公路管理与养护 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包括道路、隧道、桥梁等日常养护服务. C17029902
63 信息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数据处理、信息化工程监理、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C02
64 法律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鉴定等服务. C0801
65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城市规划和设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等服务. C13
66 社会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收容收养、社会救济、就业服务等. C1902
67 培训服务 指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向全社会征集承担主体的采购项目. C1899
68 课题研究 C99
69 绩效评价 C99
70 科技经纪 指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的相关中介服务. C99
71 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饭店 定点采购. C07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达到以下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货物: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各类货物;
工程: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
服务: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各类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招标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四、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按照上海市财政局2014年9月印发的《上海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制定本集中采购目录.本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内容.
(二)无论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还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三)对按规定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因特殊需要实行分散采购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在预算编制时就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涉及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