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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0年度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2、2010年度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2010年度各镇(街道)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单位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渔船捕捞及运输事故 死亡人数 较大以上事故数 死亡人数 较大以上事故数 死亡人数 较大以上事故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较大以上事故数 路桥街道
8 1 /
7 路南街道
7 1 /
6 路北街道
6 1 /
5 螺洋街道
4 1 /
3 桐屿街道
5 1 /
4 峰江街道
10 1 /
9 新桥镇
4 1 /
3 横街镇
5 1 /
4 蓬街镇
8 1 /
6 / / / /
1 / 金清镇
13 1 /
8 / / / /
4 / 合计
70 10
55 5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各项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实现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同口径相比稳中有降,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严控社会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村(居)、企业和驻村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安全监察中队实际工作人员按编制要求配置到位.完善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行政村(居)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 三员合一 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各类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监督有效性.
5、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实施分线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建立多级网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增强安全管理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