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6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请自行说明.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第二章第5.1项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10.4项 采购项目预算 750000.00元
第二章第11.3项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 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1.4项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 年月日地点:
第二章第12.1项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15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中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融支行营业部 账号:810000099339000002 缴纳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2019年7月4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第二章第14.1项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文件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中,并注明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17.1项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158号盛大泽西城1栋602房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25.1项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27.3项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