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6 |
4、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命题人员和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东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成绩评定及小结:
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2、教师阅卷应用红笔逐题批改,逐题给出明确的 √ * 标识,有错误处应给出明显标注,其他扣分应简要标出 不完整 、 不深入 等扣分原因;
加分或减分可根据老师的习惯给出标识,但应统一;
不得用铅笔或非红笔批改试卷和打分.
3、阅卷时应把握统一的评分标准,避免随意判卷、随意给分等现象,坚决杜绝送分现象.
4、对卷面统分后应再次仔细复核,避免出错.
5、根据校机教[2015]33号《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各项成绩的评定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尤其是平时成绩的给出应有据可查,应体现出学生平时学习的差异,不得将平时成绩作为变相拉高总评成绩的手段.
6、按照校机教[2015]33号《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上网输入成绩、填写《东南大学课程小结表》(见附件3)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任课教师须在成绩单上签名,经教学院长(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填写《东南大学本科考核阅卷和成绩管理审核表》(见附件4),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一份由开课院(系)教务助理存档,一份和《东南大学本科考核阅卷和成绩管理审核表》随试卷存放,一份由教师本人留存.
二、教务助理注意事项:
1、协助安排考试日程(包括跟班重修考试安排),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到岗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是东南大学正式教职人员,一律不得请学生和非东南大学在编人员担任监考一职.
2、各课程考核前,应将成绩登记表、试题纸、试卷密封袋、标准答案袋、监考情况报表等(按考场数足数发放)发给任课教师.
3、考试期间,提前20分钟到岗,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协助处理考试作弊违纪事项.
4、回收监考情况报表,对填写不完整、无人签名的记录表应督促当事人填写完整,待阅卷质量审核完成后方可予以登录.
5、考试结束后,对由任课教师自己进行网上输入成绩的,教务助理应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收齐成绩单及课程小结表.放假前必须做好成绩归档工作,对未经阅卷质量审核的成绩暂不予审核通过.
6、认真验收、整理各种考核文档并归类保存,认真做好试卷自查和被查的准备工作.
三、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公布后,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若因公务或紧急情况不得不作调整,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三天向监考人所在院(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由院(系)指定新的监考人,并正式向教务科发出书面更动通知;
若有极为特殊事由不能事先书面提出申请,一定要做到及时通知教学院长(系主任),以便院(系)及时做出安排,但事后须补办相关手续.擅自请人代为监考、或代别人监考、或未办手续而监考缺岗的相关人员,将按《东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