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6
汉源县安全生产办公室文件 汉安办〔2015〕11号 汉源县安全生产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2015年2月3日,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七综合督查组来我县暗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检查指出,部分乡镇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对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的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对新《安法》认识还不到位.

现结合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新宣贯工作的通知》(雅市安〔2015〕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安法》的宣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安管人员、一线操作手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务必要加大新《安法》的宣贯培训力度,结合辖区、部门、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培训工作进度,全面深入开展新《安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乡镇的职责 各乡镇要及时组织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和机动车驾驶人员全面深入开展新《安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将宣贯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培训力度.

(二)部门的职责 各部门都必须将新《安法》纳入所有的培训教育内容中,并及时督促各自主管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内的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中,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新《安法》的培训情况纳入检查、督查范围,及时掌握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培训工作具体情况.

(三)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职责 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实际,制订新《安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对班组、岗位、一线操作手的安全培训力度,切实将安全培训教育作为提高操作手安全意识的重要措施.

二、宣贯培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有安排的开展宣贯培训工作,所有宣贯培训工作都要按新《安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健全培训档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短信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法》,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全面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通过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新《安法》进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活动.及时将新《安法》读本等宣传资料发至相关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协助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做好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内部新《安法》的宣贯活动.

(三)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要求,将新《安法》掌握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及时了解并掌握新《安法》宣传培训情况.

(四)切实加大学习宣传活动的保障力度.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制定宣传方案,专题部署学习宣传活动,做好新《安法》学习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培训统计工作 新《安法》的宣贯培训统计实行月度调度统计制,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要深入开展宣贯培训,切实做好培训统计上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培训统计任务,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本月主管的、辖区内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和单位组织开展的新《安法》宣贯培训进度统计表(见附件),于每月30(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县安办.宣贯培训统计上报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联系人:杜良平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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