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6 |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多地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领导.
二、组织领导 各地安委会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负责,各地、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负责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贯方式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 重点发挥《新法制报》、新华网江西频道两个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并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之际发表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专访. 发挥江西安全生产信息网权威导向的作用,《市厅领导抓安全》栏目重点发布市厅领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2.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新《安全生产法》的执行主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 3.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省安委会拟在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全省性竞赛.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将新安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省安委会拟于10月份举办一次新安法专题讲座,邀请总局专家来赣宣讲(视频宣贯会),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听讲.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执法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省安委会办公室拟10月至11月举行2期新《安全生产法》辅导员培训班,调学对象为各设区市、重点县安委会新《安全生产法》辅导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新《安全生产法》辅导员.
(三)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实施准备 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之前,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研究新法的基础上,制订配套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管措施,并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