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6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日照市教育局日环发〔2019〕9号 关于评选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县环保局)、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 推动绿色发展 等要求,促进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z2018{54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决定联合评选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

二、评选条件 (1)未获得过 市级绿色学校 称号.(2)注重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在控制污染、垃圾分类、资源回收、节约资源能源和校园生态建设等方面有制度和措施、绩效良好.(3)在实施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中积极渗透环境教育和环保专题教育,鼓励、指导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环境管理,校园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教育业绩显著.(4)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较强,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开展校园及社区的环保实践活动,参与面广、效果好,能带动周边的社区和家庭参与生态文明建设.(5)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设有环保宣传专栏.(6)根据《日照市创建 绿色学校 考评标准》自评得分80分以上.

三、 绿色学校 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以各区县现有中小学和市级 绿色学校 基数为依据,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阶段.学校按照《日照市创建 绿色学校 考评标准》(见附件2)和《日照市创建 绿色学校 档案管理规定》(见附件3)进行自我评估,若达到标准,填写《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提交给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市直学校直接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二)推荐阶段.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我市各项创建规定,对申请命名的学校进行初评,并按照名额分配表数量确定推荐名单,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学校申报材料,报送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中心).

(三)验收阶段.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对申报学校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基础上,组成评估验收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检查校园环境等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命名阶段.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情况确定第八批市级 绿色学校 名单,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授予奖牌和证书.对创建市级 绿色学校 满一年以上且创建成效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省级 绿色学校 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 绿色学校 活动,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强对当地 绿色学校 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市级 绿色学校 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扎实创建.各申报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各项创建规定,逐项规范整理创建档案,建立健全创建体系,统筹安排创建活动,做好迎接市级 绿色学校 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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