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6 |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8.1.1 投标邀请函;
8.1.2 供应商须知;
8.1.3 合同书格式;
8.1.4 用户需求书;
8.1.5 投标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并于收到该公告信息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1.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3.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 13.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 正本 、 副本 的字样.投标文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供应商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13.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