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6 |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保证金
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六、磋商报价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服务承诺书 十
一、项目报价表 3.2 磋商报价 3.2.1 响应人应按定额标准提供工程预算. 3.2.2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涵中的磋商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工程预算 中的相应报价,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采购人设有磋商控制价,响应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控制价,磋商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磋商有效期 3.3.1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天.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成交人全额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人拒绝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响应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