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6 |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
电话:0571-85163630,传真:0571-85173262.电子
对本采购有兴趣者也可先在本网阅览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后决定报名.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联系人:毕学中,联系
电话:0571- 81995099,传真:0571-81995133.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建材中元素分析检测仪器设备
二、实施地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杭州市九环路50号)
三、要求质量标准:
1、所供的产品是2010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未曾开箱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
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证安全、稳定的运行.
2、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及投标承诺,提供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操作维护培训. 步四
四、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合同交货期:空气采样器为30天,其余为90天;
六、项目预算限额:65.2万元.
2 合同名称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建材中元素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4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935050003940);
财务科
电话:0571-88399286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光盘(WORD/WPS格式) 注意:不接收所有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开标发现的作废标处理!
6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 日上午9时整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2011年4月 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9 招标答疑:投标人须于 2011年4月日17 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571-85173262.电子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
电话:0571-85163630 招标方于2011年4月日10 时前将有关答疑的招标补充文件传真全部报名投标单位.
10 标前会时间及地点:不安排
一、总则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 前附表 )第1项所述. 采购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政府采购办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满足本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