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6

四、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剑阁县闻溪乡鲁公村一组,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及其划定的生态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②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II类地表水体,声环境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各环境要素能够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需资源为土地资源、水资源. 项目租用剑阁县闻溪乡鲁公村一组集体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河道管理范围,因此不涉及土地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生产洗砂用水,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用水量较少,不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 ④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剑阁县闻溪乡,通过与《四川省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中所列各个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分析,项目所在地剑阁县未被列入负面清单内(广元市涉及旺苍县和青川县). 综上所述,经过与 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过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也不属于《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所列范围,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五、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剑阁县鲁公村一组.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东侧10m为闻溪河河堤,东面跨闻溪河最近距离290m分布有3户农户;

项目西侧坡地上零散分布有鲁公村一组居民约6户,最近距离约为20m(高差8m),且居民位于项目西侧坡地上,不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西北风)的正下风向. 本项目位于闻溪河畔,根据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剑阁县钧鑫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销售项目建设涉及河道行洪事项的说明(见附件),本项目用地高程为461.2m,该河段未进行河道三线划定,依据长江委设置的防洪桩号,该河段最高洪水位高程为457.7m,该项目用地位于最高洪水线以外,不属于河道行洪管理范围之内. 项目区域饮用水源分布情况: 通过调查,本项目选址于于剑阁县鲁公村一组,项目东侧为闻溪河地表水体,本项目用地内的海拔高度为461.2m.通过走访调查,项目所在地下游村民均取用山泉水作为生活水源,村民山泉水取水点位于闻溪河左岸的山坡上,海拔高度均在472m之上.村民取水口高于本项目用地高程.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当地村民的饮用水造成影响. 另外,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对剑阁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广府办函[2015]126号),在本项目建设地上游6.8公里处为闻溪乡钟山电站饮用水源保护区(见附图2-2),本项目距其一级保护区6.7km,距其二级保护区6.5km,该水源地无准保护区,故本项目不在其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剑阁县闻溪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已出具证明,见附件).项目下游闻溪河至嘉陵江交汇的10km河段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原材料从红岩镇港口外购,由运输公司经红岩镇、张王乡、黄龙镇、江口镇运至本项目外河道旁.通过对沿途各个乡镇饮用水源进行调查,本项目运输路线上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要求(洗砂废水、湿法作业废水、成品堆场渗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闻溪河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对主要工序进行湿法作业,主要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设置,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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