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6 |
五、接收办法 "硕师计划"属于专项计划,因此获得"硕师计划"推荐资格的推荐生只能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教育硕士相关专业,并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上注册、报名、缴费后,经所报考专业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六、在获得"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考试违纪、作弊者.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时受到处分者. 3.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者.
七、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举报到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8060678). 本通知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师计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