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16
玉门市林业局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8项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整改办: 根据《中共玉门市委办公室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酒泉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酒办发(2018)?24号)整改问题清单中第8号问题"林业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自查自纠过程中,认为位于玉门南山和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白杨河油田南部石油勘察实验项目和祥泰选矿厂无需整改,违反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位于玉门南山和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白杨河油田南部石油勘查项目和祥泰选矿厂项目,坚决依法依规关闭退出自然保护区,拆除设施设备,实施生态自然恢复措施.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区条例》、《酒泉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酒办发〔2017〕141号)要求,对已建立的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更新完善,坚决纠正整改前期提出的"无需整改"的错误认识.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对位于玉门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白杨河油田南部石油勘察实验项目,依法依规关闭退出,采取人工措施拆除设施设备,恢复地貌,自然修复生态环境.

2、对位于玉门市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祥泰选矿厂项目依法依规拆除退出,拆除设施设备,清理矿石矿渣,人工恢复地貌,自然修复生态环境.

3、在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前期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自查自纠过程中,认为位于玉门南山和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白杨河油田南部石油勘察实验项目和祥泰选矿厂手续齐全无需整改,林业局领导也从思想上认真反思,对前期的错误认识多次检讨.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严格按照保护区管理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落实了整改措施,稳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整改,玉门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白杨河油田南部石油勘察实验项目,已于2018年8月拆除设施设备,已完成人工恢复地貌,生态环境自然修复,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 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玉门市祥泰选矿厂项目,已于10月底前拆除厂区设施设备、建筑设施,完成搬迁工作,已完成人工恢复地貌,生态环境自然修复,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 向社会公开情况 现问题已得到整改,达到销号条件,待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 玉门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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