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6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0年度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选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GK-2018-13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东路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亚夏国际汽车城商城C幢1010-1013/2010-201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103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宁国营销服务部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亚夏国际汽车商城A幢200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2期73幢1001/2001号 招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永宏、刘仕、周丽霞、付娟、朱秀英 采购人:宁国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
电话:0563-4110025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
电话:18356337558 地址:宁国市市委党校4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9日(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8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
电话:0563-4170275.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
电话:0563-411624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