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6 |
电话:0571-
89273001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供应商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保证金递交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目内容1项目名称 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433
3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 评审方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6 本项目标项一预算公开,预算价为150万元;
本项目标项二预算公开,预算价为270万元;
本项目报价超过对应标项预算价的(即报价>
对应标项预算价),视为无效
7 1.本项目成交价含车辆购置税、上牌及保险费用,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商支付.其中购置税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扣除购置税后的剩余合同款项根据合同货款支付条款支付. 2.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车载医疗设备(急救呼吸机、除颤监护仪、自动上车担架)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代理书,否则投标无效. 3.合同签定前向采购人提供车辆改装设计方案. 4.车辆保险购置单位为余杭区政府定采购点保险单位. 5.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2017年11月23日9:00点;
集合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迎宾路369号5 号楼. 联系人:周雄军 ,联系
电话:86249265 ;
(2)、踏勘注意事项:若投标人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实地踏勘,则意味放弃项目前期踏勘的权利,今后将不再单独组织实地踏勘,由此造成投标人在项目施工中遇见不可未知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
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2.
2、 采购人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
3、 采购响应方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
4、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响应方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采购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响应采购费用:采购响应方需自行承担涉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2、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的 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版块中查询. 6.
3、持 五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持 三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 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