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27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24号 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300万吨/年劣质油精制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劣质油精制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6年第10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富海工业园滨孤路以南、富源路以西.以劣质油为原料,经过初馏、减压、减粘等工序生产石脑油、柴油、蜡油、减粘重油,并副产脱硫干气、硫氢化钠等,年加工能力300万吨.项目总投资9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万元,占总投资的3.6%.2015年8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审〔2015〕168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5年9月16-18日,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5月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精馏加热炉、精分加热炉均以净化干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汇合经一根38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达标.酸性气送至厂区现有硫氢化钠装置;

项目新上20吨/小时燃气备用锅炉与公司现有35吨/小时开工锅炉共用排气筒和在线监控设备;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已与东营天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该项目已检测完成;

石脑油储采用内浮顶;

装置区设置了密闭采样器,酸性水采用管线密闭负压输送;

装置区设置了油气回收设施;

减压塔分离器、减粘塔回流罐废水由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产生的净化水回用于电脱盐注水;

电脱盐废水、机泵冷却水、真空泵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场废水送厂区自备污水站,经过"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催化氧化"处理后经专用管线外排挑河;

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油及酸性水汽提装置污油回炼,污水处理站浮渣、罐底油渣属于危险废物,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并于2016年2月26-28日,3月1日-5日合计委托东营市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转移了356吨,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依托公司原有的10000m3事故水池,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罐区设有围堰,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止阀;

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150米,依托的污水处理场500米,依托酸性水气提、硫磺回收装置700米的包络线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三、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编制的《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劣质油精制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减压加热炉、减粘加热炉外排烟气中烟尘、SO

2、NOX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标准要求.备用燃气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烟尘、SO

2、NOX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要求.

(二)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标准;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三)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CODcr、BOD

5、氨氮、石油类、SS、硫化物、挥发酚、甲醇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V类水体标准要求.

(四)厂界噪声整改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排放的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硫磺回收装置改造并尽快验收;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待富海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该项目出水必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并满足富海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送富海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七、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8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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