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6 |
一、自查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各承贷银行组织对承办的贫困户"带资入股"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通过逐户走访,认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况、贫困户入股的资金用途和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单个企业排查结束后现场填写《桐城市扶贫小额信贷"带资入股"企业风险评价表》(附件1).评价表要有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所有检查人签名,评价表一式四份,被检查企业、检查银行各留存一份,另两份待全面排查结束后随同《桐城市扶贫小额信贷"带资入股"企业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市扶贫办、市投金办.
二、抽查阶段(2018年10月).根据各承贷银行自查结果,由市扶贫办、市投金办会同市人行、银监办等单位组织开展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
三、整改阶段(2018年11月).针对排查结果,市扶贫办、市投金办会同市人行、银监办等单位进行认真评估,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排查和整改情况将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反馈各镇、街道和双新开发区. 特此通知. 桐城市投金办 桐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抄送 :市人行,银监办,各镇、街,双新开发区 桐城市投融资与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