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16 |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南京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试行安全总监制度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宁政发〔2015〕23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总监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 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的原则,以推进制度落实为抓手,采取 摸清底数、试点先行、制度规范、全面普及 等基本方法路子,力争2016年底,全市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全面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实现100%全覆盖.积极鼓励其它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试行安全总监制度.
二、工作分工 各地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 属地管理 的原则,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工作负责.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工作负责.具体分工是:
(一)市建委负责牵头建筑行业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交通、园林、城管、水务等涉及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
(三)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环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行业企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经信、商务等涉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配合.
(四)市经信委负责牵头船舶修造、民爆器材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 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城市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市国资委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安全总监试行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2月底前).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宁政发〔2015〕238号)精神,对照试行范围条件,在全面摸清本地、本行业领域涉及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具体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企业清单和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
(二)试点先行(2016年3月底前).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等有效形式,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探索建立长效工作制度,规范完善安全总监运行机制为重点,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挑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先行试点,总结基本做法,摸索基本经验,为安全总监制度在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全面实施做好示范引路,奠定坚实基础.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应优先列入试点范围.3月底前,在宁中央及省属企业完成安全总监制度试行工作,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总监试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