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6

(2)火灾蔓延,可能导致其他区域材料起火或导致热引发的爆炸;

(3)火灾蔓延至校外;

(4)使用水或化学灭火剂可能产生被污染的水流. 3.3 爆炸 (1)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因产生爆炸碎片或冲击波导致安全风险;

(2)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引燃校园内其他危险废物;

(3)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导致有毒材料泄漏;

(4)已经发生爆炸.

4 应急组织机构 4.1 学校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学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部、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等报告信息.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生处、保卫处、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职责如下: (1)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制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对外签订相关应急支援协议,并制定应急演习工作计划和组织应急演习等;

(2)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包括就是否需要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做出决策;

(3)接警后,启动紧急联络网,对整体行动进行指挥并保持联络,并根据事故等级,下达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同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4)负责制定危险废物事故的处置方案并组织现场实施,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消除事故影响;

(5)当紧急情况解除后,发出解除警报的信息;

(6)组织事故调查,评估事故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7)负责编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并将事故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8)督促做好重大紧急事故的预防措施和紧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相关院(系)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第一时间接警后,立即赶赴实验室现场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单位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以及应急人员和机构. 组织开展救援工作,直到上一级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权 自动向上移交. (3)开展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4.2 校内应急电话 学校总值班

电话:66782730 校园110: 66782110(崂山校区)、82032110(鱼山校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66782253 4.3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火警:119;

急救:120;

公安:110;

市环保局应急管理处:82889745;

市安监局: 85913578, 85913580;

市南区环保局应急中心:

82794778 崂山区环保局:

88993215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18353269080 青岛高晶化学有限公司:13706423040.

5 事故发现及报警 5.1 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发现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第一发现事故的人员应当初步评估并确认事故发生,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如操作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以防止事故恶化. 但在储存、运输中,如操作人员发现危险目标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操作人员无法控制时,才执行以上流程. (2)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相应的工作. (3)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如事故性质,准确的事故源,数量和材料泄漏的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单位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以及应急人员和机构(如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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