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6 |
电话:076928822380/28822381 传真:076928822398 邮编:52300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梁锡恩、李学明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电话:0769-21682660-807 传真:0769-21682600-806 E- 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投标报价
1、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2、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予以说明,并与投标报价表一同密封,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均将不予考虑.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交货期 B包:交货期为:270个日历日,时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一批货物的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须进行土建提资,并提供土建提资图纸.
5 投标 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份电子文件(U盘,须含盖章版PDF投标文件和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版). 文字采用WORD文档,计算表格采用 EXCEL文档.
6 质保期 为项目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24个月.如个体设备有更高要求的,遵循更高要求.
7 投标保证金 B包:人民币壹万捌仟零壹元整(RMB:18,001.00)
8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7天止;
2、合同签订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定金.
3、中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货物价款的70%;
4、整体项目通过72+24小时运行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到货货物及服务的合同金额的85%;
5、整体项目通过试运行和招标人组织的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中标人提供至结算总价格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6、结算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通过质保验收,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7、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10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中标注 号的为关键参数或指标,对这些关键参数或指标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同时,为方便评委评标,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前页制作评标指引.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B包: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及炉内加药设备 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
一、总则 (1)招标人拟建项目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t/d.装设3台处理量为750t/d的垃圾焚烧炉,相应配套3台余热锅炉,2台4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需要配套1台处理能力为900m3/h的循环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 (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相关国际标准和本规范要求,完成设计和制造.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能满足其要求. (3)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循环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成套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负有全责.分包(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对于外购进口产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列出进口设备清单(参见附件1―进口设备清单表).投标人所选用的技术应先进可靠,且在发电行业内生产实践中证明是先进可靠的,能保证设备长周期、满负荷、稳定运行.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遵循本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条款差异,差异(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2 差异表 中,以便及时澄清.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异议,那么投标人投标文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5)本技术规范书中带有 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所供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不满足这些关键性条款的要求,将导致废标. (6)本招标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