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9-20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15日 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3年9月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活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攀枝花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 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 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市总体应急预案.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定,报省政府备案. (2)市专项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3)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4)县(区)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报所在地县(区)政府备案.市属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市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活动举办地县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应急预案重点体现操作性,报县级政府备案. 村(居)民委员会的应急预案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预案制定单位应根据情况发展和变化及时修订预案;
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或者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跨县级行政区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市长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 2.2 指挥机构 市、县(区)政府设立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已经成立的市级各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非常设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机构为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市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不属于专项预案范畴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市长或市政府常务会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成员;
或市政府直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2.3 工作机构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部门职责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和若干参与部门,其构成在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或市专项预案中明确. 2.4 县(区)机构 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应对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各类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5 专家组 市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预防、预测、预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防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 突发公共事件预防 县(区)政府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信息数据库,适时检查,加强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市级有关部门对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信息数据库,适时组织检查,加强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