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6 |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基本要求
3 3.
1 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3 3.2 样机确定
3 3.3 机型大小划分
3 3.4 生产量和销售量
3 3.5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4 4 初次鉴定
4 4.1 一致性检查
4 4.2 安全性评价
5 4.3 适用性评价
5 4.4 可靠性评价
7 4.5 综合判定规则
8 5 产品变更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产品规格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用户调查记录表
11 前言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于孟京、孙德超、王新龙、丁建民、李仿舟、龙珑、王超柱、刘毅、李东涛、修德龙、常湘城. 圆盘犁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圆盘犁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与拖拉机配套的驱动式圆盘犁和非驱动式圆盘犁的推广鉴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基本要求 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制造商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大、中型机用户数量为5户,小型机用户数量为10户, 机具的作业时间应不少于一个作业季节].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供给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另1台备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机型大小划分 驱动式圆盘犁按工作幅宽B(单圆盘耕幅*耕作圆盘组数)来划分机型大小,非驱动圆盘犁均为小型机,见表1. 机型大小划分表 机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总工作幅宽,cm B≥180 180>
B>
100 B≤100 生产量和销售量 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2规定. 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型 生产量(台) 销售量(台) 大型、中≥10 ≥5 小型 ≥20 ≥10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3.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3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 m~50 m
10 mm
0 mm~300 mm
1 mm
2 质量
0 g~600 g 0.1 g
3 时间
0 h~24 h 0.5 s/d
4 环境温度
0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