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6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教师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止. 编辑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6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稿以及《宁波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我校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 招聘岗位+姓名 .
3、资格初审 宁波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告之不符合的理由.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教师岗位(一至五),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教师岗位
(六),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本招聘信息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nbhrss.gov.cn/)、宁波党校(http://www.nbdx.cn/),以及中国高校招聘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和科研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岗位(一至五),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定期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教师岗位
(六),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1、资格复审 试讲和科研能力测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和科研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和科研能力测试资格.
2、教师岗位(一至五)考试 (1)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科研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编辑岗位
(六)考试 (1)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编辑理念和教学水平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科研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和编辑理念进行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能力测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科研能力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科研能力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党校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