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6 |
二、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2、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
3、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二)工作依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480号)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6]437号) 《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技术方案》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填报审核系统》
三、工作内容
(一)土地利用状况更新调查 对参评开发区的基本信息、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供应状况等信息进行更新调查,掌握开发区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二)开发区更新评价指标现状值计算 依据评价规程,根据不同评价范围(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和2014年度评价时确定的开发区评价类型(工业主导型和产城融合型),按照2014年度评价时对应的指标体系,计算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指标现状值.
(三)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在更新调查和指标现状值计算的基础上,测算截至评价时点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和管理潜力.
(四)评价矢量数据更新 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在2014年度评价数据库矢量数据的基础上,更新形成2016年度基础地理信息、开发区基本信息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等要素矢量数据.
四、成果要求
(一)提交成果 提交省级成果部分: 1.参评开发区更新评价成果. (1)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表格数据;
(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矢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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