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16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兰公消字[2007]164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兰州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给我校下发的第001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为了提高学校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学校决定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种类、培训对象、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培训内容:消防基础知识;

灭火剂与灭火器;

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火场救助与逃生;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教育与检查;

基本消防设施与建筑防火管理;

电器防火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理;

重点单位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管理;

火灾事故处置与调查;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自动消防设施培训班 培训对象:主要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管理人员;

根据《消防法》规定和兰公消限字[2008]第00139号要求,消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有三人以上,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请各单位选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消防基础知识;

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分隔设施设计与维护管理;

消防供电;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管理与法律责任;

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培训班 培训对象:主要培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单位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消防基础知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危险特性、操作管理、事故处置;

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和法律责任.

二、培训说明

1、培训单位:兰州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

2、培训地点: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中心(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北滨河中路1276号).

3、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时间:3月12日―15日

5、报名地点:保卫处预防科(机关楼109室)

6、培训费用:根据兰公消字[2007]164号文件,培训费每人每期350元(含教材、资料)

三、必须参加培训的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未在培训计划中的单位也可报名参加培训).《消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抗御火灾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确定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1:参加消防培训单位及岗位分配表 附件2:消防培训报名表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消防培训单位及岗位分配表 单位岗位培训种类 人数化工院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化学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信息学院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信息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后勤集团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本部综合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本部新文科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榆中第一教学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榆中第二教学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1 实验楼消控室 自动消防设施

3 图书馆 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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