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6 |
建设环评批复;
3.
辐射环评批复(或者辐射环评登记表,备案后打印);
4.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环评备案后新建企业提供辐射环评登记表既可);
5.放射源、射线装置台账明细表;
6.辐射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7.辐射工作人员登记表;
8.《放射源转让审批表》(支撑企业现有及收贮放射源的重要资料);
9.放射源编码卡(射线装置无需提供);
10.《广东省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合格证与上岗人员一致,自发证日期起有效期4年,合格证数量≥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2+1);
11.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卡(剂量卡个数≥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2+1);
12.个人剂量检测报告(个人剂量报告与上岗人员一致);
13.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14.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15.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放射源台账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管理制度、放射源回收处置方案;
16.放射源回收协议;
17.放射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8.年度评估报告表(一年一次). 工作场所管理事项 工作场所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并由专人保管;
工作场所必须公示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放射源台账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操作人员上岗操作时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工作场所必须安装摄像头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实行全天24小时视频监控;
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企业存在停产、关停等情况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在停产、关闭前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并按照规定对放射源进行收贮.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企业必须立即进行自查,保存监控数据,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及环保部门.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企业须登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进行信息录入并定期更新信息(如个人剂量检测数据、工作人员变更等).企业如果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区环保局或当地镇街环保办进行咨询. 辐射与放射监管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辐射与放射监管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南海区环保局
86393604 桂城环保办
81813595 狮山环保办
86687074 九江环保办
81866853 罗村环保办
86441243 丹灶环保办
85445325 大沥环保办
85563435 西樵环保办
86801880 里水环保办
85607006 事项办理流程
(一)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辐射环评审批): 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应当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从事下列活动的,在网上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①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