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6 |
(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余热余压余能利用装置和设备.
(四)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
发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
(五)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更新改造低效电动机,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对电机系统被拖动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六)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对炼油、乙烯、合成氨、钢铁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七)建筑节能工程: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并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对现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城市级示范改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产业化.
(八)绿色照明工程: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节能灯生产线技术改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九)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综合电效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全过程监控,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十)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省级节能监测(监察)中心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组织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等.
二、涉及市级部门负责的节能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解释 《暂行办法》第九条(申报程序)和第十条(审批程序)涉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的节能项目的操作办法解释如下:
(一)市经信委 工业企业的节能项目由市经信委组织,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二)市教育局 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等教育事业的节能项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三)市建委 建设企业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由市建委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四)市农委 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节能项目由市农委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五)市商务局 商场(商店、超市)、饭店等商业企业的节能项目由市商务局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六)市旅游局 宾馆(酒店、饭店)等旅游企业的节能项目由市旅游局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七)市卫生局 医院的节能项目由市卫生局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政机关涉及政府机构节能的项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初审后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组织专家评审,下达资金计划. 主题词:节能 奖励项目 申报 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 (共印5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