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9-21 |
第三篇 乌达区环境保护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8年1月 乌达区环境保护局 目录1总则
1 1.
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2.1相关法律法规
1 1.2.2规范性文件
2 1.3适用范围
3 1.4工作原则
4 1.5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5 1.6应急预案衔接
6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8 2.1指挥机构组成
8 2.2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9 2.2.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及职责
9 2.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其职责
9 2.2.3应急办各部门的职责
10 3基本情况调查
16 3.1乌达区自然条件
16 3.1.1自然环境状况
16 3.1.2地质、地貌
19 3.1.3气候条件
20 3.1.4土壤
21 3.1.5自燃灾害
22 3.2乌达区社会条件
23 3.2.1行政区划
23 3.2.2经济发展概况
23 3.2.3工业概况
24 3.2.4农业概况
24 3.2.5教育、文化、卫生概况
25 3.3乌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
25 3.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26 3.5乌达经济开发区规划
27 3.5.1功能定位
27 3.5.2规模规划
27 3.5.3功能分区
28 3.5.4供水
29 3.5.5排水工程
30 3.5.6供电
37 3.5.7供热、供气工程
38 3.5.8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38 3.5.9乌达经济开发区周围环境概况
38 4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40 4.1确定环境风险源
40 4.1.1企业事故风险分析
40 4.1.2自然灾害
50 4.1.3事故排水
50 4.1.4天然气事故
51 4.2预防及预警
52 4.2.1环境应急响应预防预警
52 4.2.2环境预警级别确定
53 4.2.3企业事故的预防措施
53 4.2.4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
62 4.2.5事故排水措施
64 4.2.6天然气风险事故
65 4.2.7开发区周围社会风险防范措施
67 4.2.8区域风险管理
72 4.2.9环境监控
73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74 4.3.1接报与报告
74 4.3.1事件报告内容
74 5应急响应和措施
78 5.1分级响应机制
78 5.2先期处置
78 5.3现场应急处置
78 5.4应急处置的联络与协调
80 5.5事件信息报送与发布
80 5.6应急预案终止
80 5.7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85 5.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86 6后期处置
87 6.1现场恢复
87 6.1.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87 6.1.2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87 6.1.3明确事故现场净化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89 6.1.4净化后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89 6.2调查与评估
89 6.3环境恢复
90 6.4善后赔偿
91 7保障措施
92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92 7.2应急队伍保障
92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93 7.4应急经费保障
93 7.5其他相关保障措施
94 7.5.1交通运输保障
94 7.5.2治安保障
94 7.5.3技术保障
94 7.5.4医疗保障
95 8督导检查
96 6.1日常监督检查
96 6.2应急监督检查
96 6.3公众监督
97 9奖罚
99 9.1奖励
99 9.2责任追究
99 10预案的评估和发布
101 10.1预案的评估
101 10.2预案发布
101 10.3发布时间、抄送部门、企业等
101 11预案实施、生效的时间
102 11.1预案实施
102 11.2预案的修订
102 12附则
103 13附件
10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乌达区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乌达区的工作秩序,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乌达,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乌达区实际,本着 预防、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协调,责任到人,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的原则,特制定了《乌达区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2016年11月7日);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2.2规范性文件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4号);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实施);
5)《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0)《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1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
17)《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 1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6[44]号);
19)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20)《乌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1)《乌达区突发环境和生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协调乌达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企业排污、自然灾害等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包括:
1、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造成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污染事件,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等;
2、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因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在事故灾难和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处置不当等原因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其他需要由乌达区环保局直接处理的环境污染事件.
(四)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评估、确认. 如果发现与其他相关部门有责任的事项进行函告.
(五)同时适应我区界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影响我区的情况. 1.4工作原则 乌达区环保局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高度重视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涉及敏感区域人群的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环境安全.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储备、技术装备等日常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无论事件的级别大小,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 3.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信息通报,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环保部门和政府及有关专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储备、技术装备等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实现一专多能. 5.统一指挥、上通下达.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协调各部门联合处置,使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 6.依靠科技,依托专家.重视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发挥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1.5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预案编制人员需要具备环保、安全、工程技术、环境恢复、组织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预案编制小组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对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乌达区环保局成立编制领导组,领导组由局长负责,成员由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编制工作程序如图1.5-1所示. 图1.5-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1.6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及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