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9-21 |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以上职业(工种)相应等级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的条件
(一)工作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培训考核.
(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0年并取得初级工证书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的培训考核.
(三)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5年并取得中级工证书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的培训考核.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中、高级工的技术工人需提供初、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评聘分开.
(二)理论及实际操作试卷必须从国家题库中提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材料,并将材料及人员名册(名册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自治区直属锅炉水暖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站初审后,由该工考站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未按要求上报申报人员名册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考核费用根据新计价费〔2004〕1646号文件规定,高级工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1039元,中级工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754元,初级工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569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六、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时间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人:杨芳、米合古丽
电话:0991-2609238 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锅炉水暖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站(新疆医科大学)(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联系人:刘群 联系
电话:0991-
4363849、8382048 审核材料及培训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1日 报到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3日 培训时间:2012年7月4日―8月10日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职业技能鉴定 工人培训 通知 抄送:肖明副厅长,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自治区直属锅炉 水暖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站.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2年6月5日印发 打印:杨芳 校对:杨芳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