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6 |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一级I类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4)具有中国船级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独立研发、生产游船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每天9:00时至11:30 时,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确定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每天9:00时至11:30 时,13:30时至16:30时.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联系人:李文玲 联系
电话:82279331-601 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级I类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船级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的资格 供应商须为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的合格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2.1.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1.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1.3具有一级I类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2.1.4具有中国船级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5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2.2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应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 凡获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3磋商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2.3.1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报送文件截止期3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文件. 2.3.2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供应商. 2.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5应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准备的应答文件包括商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