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6 |
88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38730000元,省级860000元,专户结余资金573.88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楚雄市农业局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财政所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配合协调,认真履职按时完成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严禁出现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法情况.
二、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是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17年补贴标准为69.96元/亩.
三、按照《云南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四、各乡镇根据核实准确的种植面积,按补贴标准计算到农户,将补贴数据按程序进行公示,补贴农户无异议后录入农民补贴系统,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补贴数据上传惠农补贴网络系统,同时填报"楚雄市惠农补贴专户'一折通'发放审批表",不得拖延.
五、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州级直接汇入我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市财政局国库科直接将资金拨付"惠农补贴专户",待各乡镇上报的补贴数据通过审核后,通过"一本通"直接兑付种地农户,各乡镇不需列预算支出科目.
六、各乡镇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沟通交流,让农民群众完整准确的了解补贴政策.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附件:楚雄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表 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农业局 2017年3月21日 楚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