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16 |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复印件);
(8)(矿泉水、地热的)取水许可证(复印件);
(9)申请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划定矿区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1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
(1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
(12)保证金登记卡片(依新规定调整);
(13)矿区范围图,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或开拓工程平面图. 3-
4、采矿权变更登记材料(采矿权人名称变更) (1)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县级人民政府关于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的意见;
(3)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或工商变更事项查询单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储量评审证明和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保证金登记卡片(依新规定调整).
4、采矿权注销材料 (1)注销申请登记书;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4)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闭坑地质报告批准文件;
(7)停办或关闭矿山的批准文件;
(8)关闭矿山报告或完成报告、终止报告;
(9)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10)矿区范围图.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四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审查时间).
(九)收费标准
1、采矿权价款:按评估确认价款征收
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年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保证金应缴额依据矿种、采矿方法、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等因素计算确定.计算确定的保证金低于治理方案确定治理费用的,按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费用缴纳.保证金缴存数额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
4、采矿登记费:大型企业:500元/个,中型企业:300元/个 、小型企业:200元/个(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字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十)咨询服务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网上咨询:http://wfclzwfw.sd.gov.cn. 窗口咨询地址: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6-6278668 6221567. 电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址: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联系
电话:0536―6278668. 信函提交.请邮寄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网络提交.
网址:http://wfclzwfw.sd.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在潍坊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