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6 |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焦作市总工会决定,在焦作市总工会十大即将召开之际,评选表彰一批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焦作市模范职工小家、焦作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一批焦作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焦作市优秀工会之友.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 根据焦作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开展情况,此次评选表彰名额按照2017年基层工会组织数和会员数相应比例统筹协调分配.
(一)评选表彰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焦作市模范职工小家、焦作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焦作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焦作市优秀工会之友. 1.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40个;
2.焦作市模范职工小家80个;
3.焦作市优秀工会工作者100名;
4.焦作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0名;
5.焦作市优秀工会之友100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 表彰名额分配表 .
(二)评选表彰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10个、焦作市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20个、焦作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焦作市优秀工会之友标兵各10名,分别授予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状、焦作市工人先锋号、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以上三种荣誉称号候选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均从基层工会产生,且应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或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评选申报条件 评选申报以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总工发〔2010〕29号)为基本依据,主要考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组织建设 三个着力 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入开展 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 行动,落实全会重点工作及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层工会和个人不能推荐授予荣誉称号.此前表彰的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焦作市模范职工小家、焦作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焦作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焦作市优秀工会之友不重复参加同一档次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以及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拟申报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原则上须具有县市区一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特大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中获得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需达到60%以上.获得市级 双爱双评 先进单位、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符合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申报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比例不低于分配名额的50%.评选申报条件为: 1.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