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16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西教通字〔2018〕22号 莱西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484人,其中城区3051人;

全市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564人,其中城区3714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城区小学由市教体局统一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实行对口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具体区划见附件

1、附件2).其中,城区自然村的学生以户口所在村为准;

城区非自然村的学生以其现家庭住址为准. 其他农村中小学招生由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组织实施.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须带齐相关证件,其中,区划内自然村的学生,需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区划内非自然村的学生,需带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100%产权,用途必须是住宅,下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非莱西籍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在莱西市的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在莱西市有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一方有与居住地址同址的居住证;

4.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原籍的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 说明: 1.有房屋产权的,可以不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无房屋产权的,以上四类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时,家长还需要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办法 1.小学入学年龄.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2018年小学入学年龄为满六周岁(公历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地点为区划内相应的学校.其中城区小学分批次招生时间如下: (1)7月14日招收区划内自然村户口的学生,与非自然村但两证统一的学生(两证统一指学生户口薄的住址与房权证的地址一致). (2)7月15日招收区划内有私有房屋产权,且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但两证不统一的学生.(说明:城区小学是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月湖小学、香港路小学、济南路小学、水集中心小学、滨河小学、城关小学、洙河小学、城东小学、后塔小学、国开莱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共12所小学) (3)7月16日招收区划内有私有房屋产权但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4)7月17日招收区划内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莱西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城区小学招生仍实行责任共担机制,成立招生责任共同体,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香港路小学、济南路小学、国开莱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洙河小学、城关小学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第二实验小学、月湖小学、水集中心小学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实验小学、滨河小学、后塔小学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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