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6 |
805101209004658 联系人:宋迎春 王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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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 招标人:普兰店市卫生局 地址:普兰店市 邮编:116200 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东环路66号邮编:116200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账号:805101209004658 联系人:蒋亚军 王晓迪
电话:0411-83165977 传真:0411-83165977 2.4.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5.1 与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一致. 6.1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15)日前书面文件提出. 6.5.1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2 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进口货物还应包括外贸代理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检验及关税等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汇率波动风险.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4.2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4、送样时间:20 年月日时分;
5、送样地点: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万元. 15.3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支票 (2) 电汇 (3) 汇票;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或(5) 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6) 递交电汇形式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帐号:805101209004658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7.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1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0月17日13时30分―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4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2.1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4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3.1.2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1人及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6人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3.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 23.6.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8.1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29.1.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