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6 |
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填报其主要机构、场所相同申报所属期间第32行数额. 22.第33行 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各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本行仅由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 23.第34行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本表第32-33行公式计算的结果.本行仅由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
(四)汇总纳税税款分配 1.第35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本表第36+37+38行公式计算的结果. 2.第36行 主要机构、场所直接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表F300)中 主要机构、场所直接分摊所得税额 栏的数额. 3.第37行 主要机构、场所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填报《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表F300)中 主要机构、场所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栏的数额. 4.第38行 主要机构、场所从事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表F300)中 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情况 栏目对应主要机构、场所的 分配所得税额 列的数额. 5.第39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填报主要机构、场所本纳税年度已在各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 6.第40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本表第35-39行公式计算的结果. 7.第41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表F300)中 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情况 栏对应本机构、场所的 分配所得税额 列的数额. 8.第42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填报本机构、场所本纳税年度已在各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 9.第43行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本表第41-42行公式计算的结果.
(五)其它 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四、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各行间关系 1.第12行=第1-2+3-4-5+11行. 2.第19行=第12-13-16-17行. 3.第21行=第19*20行. 4.第28行=第21-22-25行. 5.第32行=第28+29-30-31行. 6.第34行=第32-33行. 7.第35行=第36+37+38行. 8.第40行=第35-39行. 9.第43行=第41-42行.
(二)表间关系 1.第3行=表F210第46行第3列. 2.第4行=表F210第46行第4列. 3.第16行=表F220第11行第9列的绝对值. 4.第32行=表F300 可分摊所得税额 栏. 5.第36行=表F300 主要机构、场所直接分摊所得税额 栏. 6.第37行=表F300 主要机构、场所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栏. 7.第38行=表F300 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情况 栏对应主要机构、场所行次的 分配所得税额 列. 8.第41行=表F300 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情况 栏对应本机构、场所行次的 分配所得税额 列. 9.各行 核定征收申报金额 列等于表F400对应核定项目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