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6 |
2 3.3 要求供货期:以实际使用方发出指令30日内(具体设备供货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 3.2 招标范围:电器设备采购(电脑、打印机、交换机、一体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2.1 资金来源:自筹
5 15.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 或 投标文件副本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再提供副本三份及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
6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
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 13.1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10017元 (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G(H)2018-017K)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9 12.1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收件人: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6月27日9:30时(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13 21.1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9:30时(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14 31.1 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10%(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
第四章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 前附表 )第1项;
1. 2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1. 3招标代理单位: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交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