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6 |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1.6 一个投标方对一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方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方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投标费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包含了完成完整的一个年度综合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但不限于: 人员费用: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高温补贴、其它补贴(如有)、人身意外保险、人员各季节工作服等;
简单工程维修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投标人内部管理费用;
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应急保障费用;
法定税费等.
5、 *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在本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条款、理由及建议. 6.4招标方可在开标日15天前,对招标文件做必须的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投标方可在开标日5天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投标方. 6.6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因6.4条款或6.5条款澄清做出实质性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期和开标时间的,应酌情推迟投、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信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8.1报价文件: 8.1.1封面;
8.1.2目录;
8.1.3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二);
8.1.4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见附件三);
8.1.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2资信审查文件 8.2.1封面;
8.2.2目录;
8.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八)和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为全权代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8.2.4营业执照复印件;
8.2.5各类证书(如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如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
8.3商务技术文件: 8.3.1封面;
8.3.2目录;
8.3.3投标书(见附件一);
8.3.4商务技术条款应对表(见附件四);
8.3.5项目方案总体编制(管理班子配备、人员素质、设备安排、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8.3.6物业管理与服务方案;
8.3.7同类项目业绩表(见附件五),后附完整合同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加盖公章);
8.3.8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见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