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7 |
十、采购人及联系
电话: 名称:新乡市卫滨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18749167658 十
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
电话: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连杰 联系
电话:0373-3800400 十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
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819185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十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7年2月8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下述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中加 号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涉及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评委会审核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投标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
其它未加 号项提供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1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4、采购项目承诺书;
5、开户银行发放的开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
6、开标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投标人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3人以上,含3人). 注:需单独提供每位职工的网络打印页(以当地社保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9、生产制造厂商委托的有效投标授权书
10、服务承诺;
11、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
12、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13、被授权的协议供货商承诺书;
14、投标人需提供营业面积的所有权(房产证明复印件)或使用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所提供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15、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业绩(经营范围内且在网上有公示);
其中: 以下资料投标人必须携带原件,在开标至资格审查前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意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各类号码相一致) 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3人以上,含3人). 注:需单独提供每位职工的网络打印页(以当地社保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单位($10000元)(不分标段)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7:00前由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备注栏内用简短文字注明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账户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账号:170402143800001572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已递交保证金依据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装订到投标文件中的,责任自负. 另单独准备一份投标供应商开户行许可证和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