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7

(四)信息公开.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资格确认以及补贴对象购机情况等重要信息,公示信息应做到及时、完整,便于查询,一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重要信息长期保存,以备查阅.

(五)资金兑付.经资格确定、机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由区、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并告知补贴申请者. 区、市农机部门在每月底前将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并对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应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市农机部门. 区、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农机部门报送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7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的齐鲁惠农 一本通 ,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经营组织账户.应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市财政部门.

(六)信贷服务.为解决部分农户购置农机筹资难的问题,市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调青岛农商银行,对筹资困难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 三包 退货规定的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 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领取的购机者,到当地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应由两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 补贴未发,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办理退货手续. 已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当地财政,经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 补贴款已退,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办理退货手续.

七、补贴方案申报 各区、市农机、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农机工作实际和今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制定本区、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于3月31日前联合上报市农机、财政部门(各一式两份)审批后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实行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操作模式,是新形势下简化程序、明确责任的需要,是提高效能、强化监管的需要.各区、市应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购机补贴工作重要事项,并联合进行监管.区、市农机、财政部门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转变思路,改进方法,把握新操作模式的特点和要求;

对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资金结算进度慢、农民筹资难等问题要有应对预案,妥善解决;

严格规范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区、市要严格执行市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区、市农机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接受购机者的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补贴信息公示、机具核实和档案建立等工作,应在每月底前向财政部门提交一次资金结算统计报表.区、市财政部门应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报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的齐鲁惠农 一本通 账户或经营组织账户,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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