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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1 月6日目录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7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98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2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1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宜兴市文化中心张拉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YXS201405006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文化中心张拉膜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许[2010]
242、
243、
244、245号文及宜发改投资许[2014]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城东新区,东鸫蟮蓝,解放东路北侧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5计划工期: 164日历天,计划开竣工: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 5月20日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张拉膜工程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核发的膜结构综合的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核发的膜结构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 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后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