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7 |
(四)不报名参加双向选择的干部视为放弃,为落选人员.
九、工作纪律
(一) 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干部政策和工作纪律.干部个人应当服从组织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 "双向选择"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双向选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受理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工作纪律和本办法的行为. 附件:个人选岗意向表;
科室负责人初选意向表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个人选岗意向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现任职务(级别) 任现职务(级别)时间 选岗意向 本人选择的岗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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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签名: 年月日备注 科室负责人初选意向表 科室名称 初选人姓名 科室负责人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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