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7 |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表;
(4)价格分析表;
(5)设备及部件明细;
(6)产品备件价格清单;
(7)易损件价格清单;
(8)商务偏离表;
(9)技术规格偏离表;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12)配套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如配套货物不是报价人生产的产品).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分析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0.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5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整包评标的,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报价表 中的相应分项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19 款的有关要求. (4)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修正后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评标委员会将有充分的理由否决其投标.
11、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3.2款规定的资质等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2.1投标人需提交拟供合同项下设备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设备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一份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包括使设备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特定时间内正常和连续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特殊工具的价格和供货来源信息.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须以电汇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9项的帐号内(注: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退还).请按每包所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由于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13.5款规定,发生这种行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13.4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3.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