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7 |
(一)说明2
(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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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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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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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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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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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洁工具打包招标. 1.2 资金来源:公司筹资. 1.3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 2. 定义及解释 2.1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货物. 2.2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应服务以及 用户需求书 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3 业主是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2.5 日期:指公历日. 日 、 天 是指公历日. 2.6 合同: 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 合同价: 指根据合同条件规定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格. 2.8 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图纸、样品、维修手册,还包括验收报告等.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10 业主 、 投标人 、 成员 和 各方 等人或有关组织的用词均是指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1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4. 合格的货物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应服务,其来源均应全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4.2 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型号、规格、数量、工艺、质量及标准的要求. 5. 禁止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向业主、招标人、评标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 保密事项 6.1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小组、业主联系. 6.2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包括由业主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手册和所有其他资料,除非得到业主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业主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业主处获得的保密资料)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7. 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对所有影响本招标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 保证 8.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业主和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9. 投标费用和业主权利 9.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进行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业主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2 业主保留拒绝某一家投标人投标或所有投标人投标的权利,并无须任何解释,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3 投标人在项目报价中如出现同类型单项报价明显高出投标人平均价时,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拆标,可拆成2-3个标段,按单项最低价原则,同时确定2-3个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