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7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依法保障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益,公平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和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相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伊腾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永容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江冰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益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黄日升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坤林 市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张培旭 市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蒋伟璋 市教育局信访股股长 莫冰市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布灿锦 市教育局财务股副股长 原桂才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金华 市职成教办主任 张辉市电教站站长 黄凯琪 市仪器站站长 柯作强 市改善办主任 杨旺永 市教研室副主任 韦城市招生办副主任 温轶群 市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股,主任由伊腾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其他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招生工作,全面完成招生任务.
三、招生原则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就近招生,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小学和初中都不得跨招生服务范围抢拉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招生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制度,禁止学校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与培训机构合作等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及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对留守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含经商,下同)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我市校点布局、学校容纳量等实际办学条件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建立入学档案,确保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对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一律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