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7 |
(四)评价方式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我区仍将文化考试、体育成绩、优惠加分转换成等级分加综合素质考评等级合成总等级分择优录取.中考的学科成绩(考分)是我们评价考生和录取高中的主要依据(占中考总等级分的95.7%),还需说明的三个方面:一是中考成绩实行等级分呈现,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计入中考成绩(占中考总等级分的4.3%),三是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二O一一年新建县中招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新教发〔2011〕10号)执行.因今年中考各文化考试科目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全省卷,中考总分值由去年的740分调整为745分,故相应等级分作了适当调整. 根据考生的卷面得分和排位转化成相应的等级即各学科分成A、B、C、D四个等十三级,再根据各科权重赋于相应的等级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等级分,物理(含物理实验)10.5等级分,化学(含化学实验)10.5等级分,政治、历史12等级分,体育5.6等级分,综合素质评价4等级分,总分15等级分,中考总等级分满分93.6等级分(以局中招办调整后等级划分和等级分标准为准).
(五)志愿设置 报考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可按岗位设置填报一个定向岗位志愿. 报考高中类考生可填报一所重点高中或建设重点高中(区二中、区一中志愿单报,不能互相兼报)、两所普通高中、两所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班).填报中专、高职的考生,可填报两所具体志愿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均衡生志愿.
(六)录取工作 中招全面实行网上管理,录取操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局中招办组织实施,录取顺序为定向师范生、重点高中均衡生、重点高中统招生、普通高中生、中高职院校、职业高中生. 1.定向师范生录取.定向师范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区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 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3号)文件要求,根据农村学校师资紧缺情况认真制定招生岗位计划,局中招办依据招生岗位计划和考生所填岗位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师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区二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区政府印发的2019年定向师范生招生实施方案为准).预录考生将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联审,并按照 安全、诚信、阳光 的原则,向社会主流媒体公示联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凡报考定向培养志愿,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报考并入取师范定向的考生须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局中招办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2.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即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
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均衡生、统招生和特长生的顺序录取,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投档录取;
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依次检索投档. 区二中和区一中统招继续按唯一志愿招生,无该校志愿的不予录取. (2)区二中均衡生录取.均衡生录取先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根据考生所报区二中均衡生志愿和分配给考生所在学校的均衡指标数择优录取,区二中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不低于该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个等级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发文公布. (3)区一中普通高中录取.区一中承担招收普通高中200人的任务,招生对象为全区中考考生,按志愿和等级分择优录取. (4)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自2017年起在南昌二中举办江西省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男生).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2号)文件执行. (5)特长(班)生招生录取.经审批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专业测试安排、中考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报区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参照市教育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8〕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各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须纳入区局下达给该校的招生计划.区二中 国学 班学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该校均衡生最低控制线.招收体艺特长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艺术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等级分的80%,体育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等级分的60%,且体育生中考体育成绩必须达到体育等级分A等. 特长生招收学校要在中考后组织相关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并将测试成绩在录取前报局中招办.局中招办将按文化分80%、专业分20%的权重比例核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最低分数线、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6月30日前报局教育科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高中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列入统招生计划,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 (7)参加外地中考的新建区户籍考生录取.在外地区参加了中招统一考试的新建区户籍考生,中考后要求回我区参加录取的考生,应由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部门出具初中学籍证明、中考成绩证明,提供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带好本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录取期间到局中招办审核登记,依据折合后的中考成绩和参考志愿安排升入我区一般普通高中(不含区一中和区二中)就读. 3.职业学校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由局中招办组织实施,并优先录取建档立卡户子女.对参加了我区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由区招生部门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局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为做好我区录取省、市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人数统计工作,各初中学校于9月15日前将本校入学职业学校的初三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及信息汇总交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