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7 |
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法律依据: 参照规章、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35条;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3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第34条、第35条、第36条、第39条.
四、办件类别:承诺办理.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及数量(无特别注明者,只提交1份): 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声明.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文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
八、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无.
十、颁发的法律文书:《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
一、申请表单: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十
二、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0898-63282298 投诉
电话:0898-63239633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http://wc.hifda.gov.cn(申请表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