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7
文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指南

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法律依据: 参照规章、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35条;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3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第34条、第35条、第36条、第39条.

四、办件类别:承诺办理.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及数量(无特别注明者,只提交1份): 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声明.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文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

八、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无.

十、颁发的法律文书:《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

一、申请表单: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十

二、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0898-63282298 投诉

电话:0898-63239633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http://wc.hifda.gov.cn(申请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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