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17 |
二、工程管理人员
7 工程师 7.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徐祥稳 7.2发包人代表的工程师姓名: 牟明林 7.3其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利: 本合同授权之外的所有事宜.
8 项目经理 8.1项目经理的姓名 孙成国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9 发包人工作 9.3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主体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水用电接驳口,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并应保证施工通行的需要.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5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5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一周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协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不承担相关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不采用
10 承包人工作 10.2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五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并报下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二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相应的现场办公设施.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 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大连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金. (9)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 另行协商
四、施工准备
11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三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报送后3日内
12 施工准备 12.8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 开工前3日,按双方具体约定. 12.10 红线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承担约定: 双方协商
五、施工工期
13 开工及延误开工 13.1 单项工程工期约定: 按双方具体约定填写 13.3 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