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7 |
(一)是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者首次鉴定的;
(三)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第四十六条? 根据职业病鉴定工作需要,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及时提供. 专家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组织进行医学检查. 需要了解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作出前,职业病鉴定应当中止. 职业病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专家组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鉴定会.所有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被鉴定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七条? 专家组应当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 鉴定结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鉴定事由;
(二)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三)鉴定时间. 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 首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